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全国篮球传统项目学校联赛规程,以及篮球传统校比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比赛分常规赛和季后赛两个阶段,采用主客场制,一周三赛与二周五赛结合进行。
1、常规赛:(两周五赛)所有参赛队伍进行双循环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常规赛按比赛积分排定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果出现积分相等的情况,则按照2014年《篮球规则》的规定排定名次。
2、季后赛:(一周三赛)常规赛的前八名进入季后赛。季后赛采用交叉淘汰赛,四分之一决赛和半决赛均采用三战二胜制(1-2),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场;总决赛采用五战三胜制(1-2-2),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场 。
篮球基本规程:
1、比赛方法
每队五人,其中一人为队长,替补球员最多七人,但可依主办单位规定增加人数。比赛分上下半场,每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结束两队积分相同时,则进行延长赛5分钟,若5分钟後比数仍相同,则再次进行5分钟延长赛,直至比出胜负为止。
2、得分
球投进篮框经裁判认可後,便算得分。3分线内投入得2分;3分线外投入得3分,罚球投进得1分。
3、比赛方式
比赛开始由两队各挑出一名跳球员在中央跳球区跳球开赛。
4、选手
每次替换选手要在20秒内完成,替换次数不限定。交换选手的时间选在犯规、争球、叫暂停时进行。裁判可暂时中止球赛的计时。
5、罚球
每名球员各有5次被允许犯规的机会,第五次即犯满退场。且不能在同一场比赛中再度上场。罚球是在没有防守的情况下进行投篮,做为对犯规队伍的处罚。罚球要站在罚球线後,从裁判手中接过球後5秒内要投篮。投篮後,球触到篮框前球员不能踩越罚球线。
6、违例
普通违例:如带球走步、两次运球、脚踢球或以拳击球。
跳球违例、(3)跳球时的违例:除了跳球球员以外的入木可在跳球者触到球之前进入中央跳球区。
7、其他规则:
24秒钟规则--进攻球队在场上控球时必须在24秒钟内投篮出手(NBA比赛为24秒,全美大学体育联合会比赛中为35秒)。
10秒钟规则--球队从后场控制球开始,必须在10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对方的半场)。
5秒钟规则--持球后,球员必须在5秒钟之内掷界外球出手。FIBA规则规定罚球也必须在5秒钟内出手(NBA规则中为10秒)。
3秒钟规则---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而产生的犯规,比如与裁判发生争执等情况。
侵人犯规--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而产生的犯规行为。
技术犯规--队员或教练员因表现恶劣而被判犯规,比如与裁判发生争执等情况。
恶意犯规--球员做出的不体现运动员精神的犯规动作,比如打人。发生此类情况后,球员应立即被罚出场外。
队员5次犯规--无论是侵人犯规,还是技术犯规,一名球员犯规共5次(NBA规定为6次)必须离开球场,不得再进行比赛。
违例--既不属于侵人犯规,也不属于技术犯规的违反规则的行为。主要的违例行为是:非法运球;带球走;3秒违例;使球出界。
队员出界--球员带球或球本身触及界线或蚧线以外区域,即属球出界。在球触线或线外区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干扰球--投篮的球向篮下落时,双方队员都不得触球。当球在球篮里的时候,防守队员不得触球。
被紧密盯防的选手--被防守队员紧密盯防的球员必须在5秒钟之内传球,运球或投篮,否则其队将失去控球权(NBA规则中无此规定)。
球回后场--球队如已将球从后场移至前场,该球队球员便不能再将球移过中线,运回后场。
扩展资料
篮球比赛通则
第11条 队员和裁判员的位置
11.1 一名队员的位置由他正接触着的地面所确定。
当队员跳起在空中时,他保持他最后接触地面时所拥有的相同位置。这包括界线、中线、3分线、罚球线、标定限制区的各线和无撞人半圆区的各线。
11.2 一名裁判员的位置的确定与一名队员的位置的确定相同。当球触及裁判员时,如同触及裁判员所位于的地面一样。
第12条 跳球和交替拥有
12.1 定义
12.1.1 在第1节开始时,一名裁判员在中圈、在任何两名互为对手的队员之间将球抛起,一次跳球发生。
12.1.2 当双方球队各有一名或多名队员有一手或两手紧握在球上,以至不采用粗野动作任一队员就不能获得控制球时,一次争球发生。
12.2 程序
12.2.1 每一跳球队员的双脚应站立在靠近该队本方球篮的中圈半圆内,一脚靠近中线。
12.2.2 如果一名对方队员要求占据其中一个位置,同队队员不得围绕圆圈占据相邻的位置。
12.2.3 然后裁判员应在两名互为对手的队员之间将球向上(垂直地)抛起,其高度超过任一队员跳起能达到的高度。
12.2.4 在球到达它的最高点后,球必须被一名或两名跳球队员用手拍击。
12.2.5 在球被合法地拍击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应离开他的位置。
12.2.6 在球触及非跳球队员之一或地面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得抓住球或拍击球超过两次。
12.2.7 如果球未被至少一名跳球队员拍击,则应重新跳球。
12.2.8 在球被拍击前,非跳球队员的身体部分不得在圆圈上或圆圈(圆柱体)上方。
12.2.9 违反第12.2.1、12.2.4、12.2.5、12.2.6和12.2.8是违例。
12.3 跳球情况
当:
·宣判了一次争球时;
·球出界,但裁判员们无法判定谁是最后触球的队员或意见不一致时,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不成功的罚球中,双方队员发生违例时。
·一个活球夹在篮圈和篮板之间时(罚球之间除外)。
·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又没有球权球成死球时。
·在抵消了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后,没有留下其它要执行的罚则,以及在第一次犯规或违例之前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时。
·除第1节外,所有节将开始时。
一次跳球发生。
12.4 交替拥有定义
12.4.1 交替拥有是以掷球入界而不是以跳球来使球成活球的一种方法。
12.4.2 交替拥有掷球入界:
开始于:
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
结束于:
──球触及场上队员或被场上队员合法触及时。
──掷球入界队发生违例时。
──掷球入界中活球夹在篮圈和篮板之间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篮球规则
关于举办《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的通知
中体协[2006]028号
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提供赞助的《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将于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分别在全国十九个省、直辖市(地区)举行。
附件:1、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2、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报名表
3、全国中学生运动员申请“首次注册”登记表
4、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竞赛日程表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卫艺处,学生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
四、赞助单位:
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五、联赛日程:
(一)第一阶段(选拔赛)
比赛时间:2006年10月30至12月30日;
比赛地点:各参赛省、直辖市;
(二)第二阶段(南、北分区赛)
比赛时间:2007年3月4日至3月11日;
比赛地点:南区—武汉,北区—天津;
(三)第三阶段(挑战赛)
比赛时间:2007年3月24日;
南、北区的冠军队与南、北区的亚军队进行交叉淘汰赛(一场定胜负),获胜的球队将参加全国总决赛;
比赛地点:南北区冠军队的学校所在地;
(四)第四阶段(全国总决赛)
比赛时间:2007年3月31日至4月21日;
比赛地点:取得决赛权的学校所在地。
六、参赛单位: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陕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湖北省、四川省、湖南省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共十九个赛区(地区),每个赛区须推荐8所普通中学为联赛基本参赛队参加第一阶段比赛。
上届联赛全国总冠军(长春第十一高中)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队直接进入分区赛。
七、参赛学校(运动员)资格:
(一)每个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必须是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的会员学校;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拥有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凡是以各种名义挂靠在所代表参赛学校的学生或已在有关省(直辖市)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含青年队)试训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联赛;
(五)体育运动学校、篮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体育专业学校不允许参加本次联赛;
(六)获得本次联赛南、北分区赛参赛资格运动队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未办理注册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分区赛及后续的所有比赛(注册办法见后)。
八、报名及注册办法:
(一)报名:
1、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2人;
2、参加第二阶段南、北分区赛的所有球队,必须是参加第一阶段所在省(直辖市)选拔赛的冠军球队;
3、参加南、北分区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学生证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和中国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分区赛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4、各参赛省(直辖市)必须于2006年10月20日前将本赛区选拔赛8支参赛队的报名表传真或寄送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管理部;获得本省(直辖市)挑战赛冠军的球队须在比赛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球队“全家福”照片(须含领队、教练员及全体队员)一张及每人的2寸免冠彩照一张寄送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管理部,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慧忠北里312号(天创世缘)B2座1103室
邮 编:100012
联 系 人:郭 飞、范星宇
传 真:010-64802047
(二)注册:
1、运动员认真填写《全国中学生运动员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登记表》(见附件3),并附本人学生证与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并报寄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新闻宣传及注册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慧忠北里312号(天创世缘)B2座1103室
邮 编:100012
联 系 人:赵俊杰、贺 鸣
传 真:010-64802047
2、按照《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条例》规定,对每一名注册运动员收取成本费及手续费共人民币50元整。注册费统一电汇至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切勿汇款或邮寄)
开户银行:上海浦发行北京分行知春路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开户账号:8894291000106。
3、办理注册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九、竞赛办法:
(一)赛制规定:
1、第一阶段(选拔赛):
各个参赛省(直辖市)须在所属教育厅(教委)的直接领导和布置下,以不影响学生课业为原则,根据竞赛日程表(见附件4)的时间安排组织本省(直辖市)的所有竞赛活动。
每个赛区的8支参赛队经抽签分成两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按积分(若相同则按一般竞赛原则,下同)排列小组名次并进行交叉淘汰赛(如图1),以决出赛区冠军及相应的名次,获得赛区冠军的队伍参加第二阶段的分区赛;
北京、天津及上海三个赛区的冠亚军决赛采取主客场3场2胜制,主客场排序将以抽签决定,先胜两场的学校获得赛区冠军。
2、第二阶段(分区赛):
分为南、北两个赛区,每个赛区10支球队,经抽签分成两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小组名次,获得小组前两名的球队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冠亚军,被淘汰的队将争夺第三名(如图2)。
三、四名决赛
南、北分区赛的冠、亚军球队将获得第三阶段挑战赛的参赛资格。小组后三名的球队将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南、北两区的相应名次。
北区参赛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及上届全国总冠军(长春第十一高中);
南区参赛单位:上海、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广东、福建、四川、重庆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3、第三阶段(挑战赛):
南、北区的亚军球队跨区挑战冠军球队(一场定胜负),获胜的球队参加全国总决赛(如图3)。
4、第四阶段(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采取5场3胜制,两队将以抽签的办法决定主客场1-2-1-1排序,先胜三场的学校获得本次联赛的全国总冠军。
(二)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最新的规则解释(另行通知);
2、比赛时间为40分钟(分四节,每节10分钟),第二、四节分别增加一次30秒短暂停;
3、本次联赛的比赛用球为7号篮球;
4、凡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队比赛服装均由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比赛场上不允许有其他品牌的体育服装出现,否则将取消该队继续比赛的资格(已赛成绩不计);
5、各阶段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衣着不整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十、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次联赛冠军的球队授予奖杯,全体队员授予金牌及荣誉证书;
(二)获得本次联赛亚军的球队,全体队员授予银牌及荣誉证书;
(三)本次联赛评选出体育道德风尚队1支,授予奖杯;
(四)本次联赛设立以下单项奖:
1、 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最有价值球员(1名);
2、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最佳教练员(1名);
3、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优秀教练员(4名)。
十一、资格审查:
(一)《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 及“纪律监察委员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纪律监察委员会”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二)凡对《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原则上在比赛前提出申诉),需向“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三)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队,将取消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已赛成绩不计),同时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经费:
(一)第一阶段:所有参赛队费用自理;
(二)第二阶段:主办单位承担参赛球队的食宿费用;
(三)第三阶段:主办单位承担参赛球队的往返交通、食宿费用;
(四)第四阶段:主办单位承担参赛球队的往返交通、食宿费用。
十三、其他规定:
(一)所有参赛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得参赛;
(二)为加强对参加第二阶段比赛队伍的管理力度,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1、凡参加分区赛之各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各队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2、在比赛期间“纪律资格监察委员会”将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十五、其它事宜:
(一)参加南、北分区赛的球队自备校旗一面;
(二)各参赛省、直辖市须落实8所参赛学校以外的12所中学作为本次联赛的推广学校,并于2006年10月15日前将12所学校的名单(附各校工作联系人)传真至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商务及产业部。
联 系 人:许松涛
传 真:010-64802045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篮球规则
OFFICIAL BASKETBALL RULES(2004年)国际篮球联合会中央局2004年6月12日于法国巴黎通过 2004年9月1日起生效 中国篮球协会2004年8月9日审定。
前 言
篮球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深入的发展。为使该项运动永远具有吸引力和生命力,并在持续的发展中得到统一和规范,国际篮联近年来不断地对规则进行了修改。2004年6月12日,国际篮联中央局会议又通过了对2004年规则的修改部分,并决定9月1日起在全世界正式执行。
新的规则已经由中国篮球协会翻译和审定。今后国际比赛和国内比赛及各类篮球裁判员晋级考试均按本规则执行。
中国篮球协会
2004年8月9日
整本《篮球规则》中所有提到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等等都是男性,同样也适用于女性。必须理解到,这样写法只是为了实用的缘故。
第一章 比 赛
第1条 定义
1.1 篮球比赛
篮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出场5名队员。每队的目标是在对方球篮得分,并阻止对方队得分。
篮球比赛由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管理。
1.2 球篮:本方/对方
被某队进攻的球篮是对方的球篮,由某队防守的球篮是本方的球篮。
1.3 比赛的胜者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得分较多的队,将是比赛的胜者。
第二章 球场和器材
第2条 球场
2.1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应是一块平坦、坚实且无障碍物的表面(图1)。其尺寸是长28米、宽15米,从界线的内沿丈量。
国家联合会为举办、比赛,有权批准最小尺寸为长26米、宽14米的现有比赛场地。
2.2 线
所有的线应用相同的颜色(最好白色)画出,宽5厘米并清晰可见。
2.2.1 界线
比赛场地是由两条端线(在短边)和两条边线(在长边)组成的界线所限定。这些线不是比赛场地的部分。
任何障碍物包括在球队席就座的人员距比赛场地应至少2米。
2.2.2 中线、中圈和半圆
中线应从两边线的中点标出并平行于两端线。它向每条边线外延伸15厘米。
中圈应标在比赛场地的中央,半径为1.80米(从圆周的外沿丈量)。如果中圈里面着色,它必须与限制区内的颜色相同。
半圆应标在比赛场地上,半径为1.80米(从圆周的外沿丈量),它的圆心在两条罚球线的中点上(图2)。
2.2.3 罚球线和限制区
罚球线应画成与每条端线平行。从端线内沿到它的最外沿应为5.80米,其长度为3.60米。它的中点应落在连接两条端线中点的假想线上。
限制区是在比赛场地上标出的地面区域,它由端线、罚球线和两条起自端线(画线的外沿距离端线中点3米)终于罚球线外沿的线所限定。除端线外,这些线都是限制区的一部分。限制区里面可以着色,但必须与中圈内的颜色相同。
罚球时留给队员们的沿限制区两侧的抢篮板球位置,应按图2标出。
2.2.4 3分投篮区域
某队的3分投篮区域(图1和图3)是除对方球篮附近被下述条件限制出的区域之外的整个比赛场地的地面区域。这些条件包括:
•从端线引出两条垂直于端线的平行线,外沿分别距对方球篮的中心垂直线与地面的交点6.25米。该交点距端线内沿中点的距离为1.575米。
•以上述规定的同一点为圆心,画半径为6.25米(量到圆弧外沿)的半圆与两平行线相交。
2.2.5 球队席区域
球队席区域(图1)应标在记录台和球队成同侧的场外。
每个区域由一条从端线向外延伸至少长2米的线和另一条离中线5米且与边线成直角并至少长2米的线所限定。
球队席区域内必须有14个座位供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使所用有。任何其他人员应在球队席后面至少2米处。
宣告员和(或)统计员(如到场)可坐在记录台的一侧和(或)后面。
2.3 记录台和替换椅子的位置(图4)
第三条 器材
需要下列器材:
•挡件,包括:
——篮板;
——含有抗压篮圈和篮网的球篮;
——篮板支撑构架(包括包扎物)。
•篮球。
•比赛计时钟。
•记录板。
•24秒钟装置。
•供暂停什时用的计秒表或适宜的(可见的)装置(不是比赛计时钟)。
•两个独立的、显然不同的和非常响亮的信号。
•记录表。
•队员犯规标志牌。
•全队犯规标志牌。
•交替拥有指示器。
•比赛地板。
•比赛球场。
•足够的照明。
篮球器材更详细的描述见“篮球器材附录”(FIBA)。
第三章 球 队
第4条 球队
4.1 定义
4.1.1 当一名球队成员按照竞赛组织部门的规程(包括管理年龄限制的规程)已被认可为某队参赛,是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
4.1.2 当一名球队成员的姓名在比赛开始前已被登记在记录表上,井且他既没有被取消比赛资格又没有发生5次犯规,是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
4.1.3 在比赛时间内,一名球队成员:
•当他在比赛场地上 并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队员。
•当他未在比赛场地上,但他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替补队员。
•当他已发生5次犯规,并且不再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逐出的队员。
4.1.4 在比赛休息期间,所有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被认为是队员。
4.2 规定
4.2.1 每个队应按下列要求组成;
•不超过12名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包括一名队长。
•一名教练员,如果球队需要可有一名助理教练员。
•最多5名有专门职责的随队人员可坐在球队用上,如领队、医生、理疗师统计员、译员。
4.2.2 在比赛时间内,每队应有5名队员在场上并可被替换。
4.2.3 一名替补队员成为队员和一名队员成为替补队员:
•当裁判员招呼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时。
•登记的暂停或比赛休息期间,一名替补队员向记录台请求替换时。
4.3 服装
4.3.1 球队成员的服装应按下列要求构成:
•背心前后的主要颜色相同。
所有队员必须把他们的背心塞进他们的比赛短裤内。一体的服装是允许的。
•圆领衫(不管式样)不可以穿在背心里面,除非队员有医生书面同意。如果有这样的许可,圆领衫的颜色必须与背心的主要颜色相同。
•短裤前后的主要颜色相同,但没必要与背心的颜色相同。
•允许穿长于短裤的紧身内裤,只要与短裤的颜色相同。
4.3.2 每一球队成员应穿前后有号码的背心,其清楚的单色号码与背心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号码应清晰可见,并且:
•后背的号码应至少20厘米。
•前胸的号码应至少高10厘米。
•号码应至少宽2厘米。
•球队应使用4至15的号码。国家联合会为举办竞赛,有权批准最多两位数字的任何其它号码。
•同队队员不应佩戴相同的号码。
•任何广告或标识离号码应至少5厘米。
4.3.3 每队必须至少有两套背心,并且:
秩序册中命名的第一队(主队)应穿浅色附心(最好白色)。
秩序册中命名的第二队(客队)应穿深色背心。
•然而,如果涉及比赛的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互换背心的颜色。
4.4 其它装备
4.4.1 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合乎比赛要求。任何被设计成增加队员的高度或能及的范围,或用任何其它方法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装备是不允许的。
4.4.2 队员不应佩戴可能使其他队员受伤的装备(物品)
•下列物品不允许:
——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臀部位的护具、模件或保护套,它们由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同或任何其它坚硬的物质制造,即使表面有软的包扎。
——能割破或引起擦伤的物品(指甲必须剪短)
——头饰、头发饰物和珠宝饰物。
•下列物品里允许的:
——肩、上作大腿或小腿部位的保护装备,如果其材料被充分地包扎。
——被适当包扎的膝部保护架。
——伤鼻保护器,即使用硬质材料制成。
——不会对其他队员造成危险的眼镜。
——头带最宽为5厘米,由不会发生擦伤的单色棉布、软塑料或橡胶制成。
4.4.3 本条中没有明确提到的任何其它装备.必须被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批准。
第5条 队员:受伤
5.1 在队员受伤的事件中,裁判员可以停止比赛。
5.2 如果发生受伤时球是活球,裁判员不应的哨,直到控制球的队已经投篮、失去控制球、停止进攻或球已成死球。如果,当有必要去保护受伤队员时,裁判员可立即中断比赛。
5.3 如果受伤队员不能立即(大约15秒钟)继续比赛,或如果他接受治疗,他必须被替换,该队必须以少于5名队员继续比赛。
5.4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经裁判员允许可进人比赛场地,在受伤队员前照料他。
5.5 如果医生判断受伤队员需要即时地治疗,医生不经裁判员允许可进人比赛场地。
5.6比赛期间,任一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怕必须被替换,该队员只有在流血已经停止并且患部或创面已被全面安全地包扎后才可返回球场。
在同一停表期间,任一队请求要登记的暂时 如果受伤队员或任何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恢复了,该队员可继续比赛。
5.7 如果已判给受伤队员罚球,必须由他的替补队员执行,替补队员在参加比赛到下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断之前不能被替换。
5.8 已经被教练员指定为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万一受伤时可以被替换。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也有权替换相同数量的队员,如果他们想这样做的话。
第6条 队长:职责和权力
6.1 队长是一名在场上代表他的球队的队员。在比赛期间,他可与裁判员联系以获得信息。做此举要有礼貌,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和比赛计时钟停止时。
6.2 队长可以担任教练员。
6.3 如果球队抗议比赛的结果并在记录表上标有“球队抗议队长签名 栏内签名,队长应在比赛结束时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第7条 教练员:职责和权力
7.1 至少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每位教练员或他的代表应将该场比赛中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的姓名和相应的号码,以及球队的队长、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的名单交给记录员。所有在记录表上填人姓名的球队成员有权参加比赛,即使他们在比赛开始后才到达。
7.2 至少在比赛前10分钟,每位教练员应以在记录表上签字来确认已填人的他们球队成员的姓名、相应号码和教练员们的姓名。同时他们应指明比赛开始上场的5名队员。“A” 队教练员应首先提供这个资料。
7.3 只允许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以及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等人在和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
7.4 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在比赛期间去记录台以获得统计资料 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和比赛计时钟停止时。
7.5 只允许教练员在比赛期间保持站立。在比赛期间,他可与队员们讲话,只要他停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
7.6 如果有助理教练员,他的姓名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填入记录表内(他没必要签字)。如果教练员因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他应承担教练员的所有职责和权力。
7.7 当队长离开比赛场地时 教练员应通知裁判员担任场上队长的队员的号码。
7.8 如果没有教练员或如果教练员不能继续工作,并且记录表内没有填入助理教练员(或后者不能继续工作),队长应担任教练员。如果队长必须离开比赛场地,他可以继续担任教练员。然而,如果他在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后必须离开,或如果他因为受伤不能担任教练员,代他作队长的替补队员替代他当教练员。
7.9 规则未确定罚球队员的所有情况中,教练员应指定罚球队员。
第四章 比赛通则
第8条 比赛时间、比分相等和决胜期(加时节)
8.l 比赛应由4节组成,每节10分钟。
8.2 在第1节和第2节(第一半时)之间,第3节和第4节(第二半时)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前应有2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
8.3 半时间的比赛休息期间应为15分钟。
8.4 在比赛预定的开始之前,应有20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
8.5 一次比赛休息期间开始;
•比赛预定的开始之前20分钟;
•当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
8.6 一次比赛休息期间结束;
•在第1节的开始,当球在跳球中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
•在所有其它节的开始,当球在掷球入界中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场上队员合法触及时。
8.7 如果在第4节比赛时间终了时比分相等,为打破平局,需要一个或多个5分钟的决胜期来继续比赛。
8.8 如果结束比赛时间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或恰好之前发生了犯规,在比赛时间结束之前应执行最后的罚球。
8.9 如果作为此罚球的结果需要一个决胜期,那么,在比赛时间结束后发生的所有犯规围被视为在比赛休息期间发生的,在决胜期开始之前应执行罚球。
第9条 比赛或节的开始或结束。
9.1在跳球中,当球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第1节开始。
9.2 掷球入界后,当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场上队员合法触及时所有其它的节开始。
9.3 如果某一球队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不足5名,比赛不能开始
9.4对所有的比赛,在秩序册的命名的第一队(主队)应拥有记录台左侧的球队席和它的本方球篮,(坐左打右)。如双方同意可以互换,球队席和球篮可以分开换。
9.5在第1节和第3节前,球队有权在对方的球篮所在的半场作赛前准备活动。
9.6 为进行第二半时的比赛,球队应交换球场。
9.7在所有的决胜湖中,球队应朝向第4节中相同的球篮继续比赛。
9.8 当结束比赛时间的比其计时钟的信号响时,一节、决胜期或比赛应结束。
第10条 球的状态
10.1 球可以是活球或死球。
10.2 球成活球,当:
•跳球中,球被一名队球队员合法拍击时。
•罚球中,罚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掷球入界中,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
10.3 球成死球,当:
•任何投篮或罚球中盘时。
•球是活球,裁判员鸣哨时。
•在一次罚球中球明显不会进入球篮,且该次罚球后接着有;
——另一(多次)罚球时。
——进一步的罚则(罚球或掷球入界)时。
•比赛课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时。
•某队控制球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
•投篮中飞行的球在下述情况后被任一队的队员触及时:
——裁判员鸣哨。
10.4出现下列情况,球不成死球如中篮得分,当:
•投篮的球在飞行,并且:
——裁判员鸣哨。
——比赛计时钟信号以结束每节。
——24秒钟装置信号响。
•罚球的球在飞行,裁判员因除罚球队员之外的任何规则违犯而鸣哨时。
•对方队员在做投篮动作并控制着球时,一名队员对任何对方队员犯规,并且连续运动完成犯规发生前已开始的投篮。
此规定不适用并且不计得分,如果裁判员鸣哨后:
——比赛计时钟信号以结束每节。
——24秒钟装置信号响。
——做了一个完全新的投篮动作。
第11条 队员和裁判员的位置
11.1 一名队员的位置由他正接触着的地面所确定。
当队员跳起在空中时,他保持当他最后接触地面时所拥有的相同位置。这包括界线、中线、3分线、罚球线和标定限制区的各线。
11.2 一名裁判员的位置的确定与一名队员的位置确定相同。
当球触及裁判员时,如同触及裁判员所位于的地面一样。
第12条 跳球和交替拥有
12.1 定义
12.1.1在第1节开始进,一名裁判员在中圈、在任何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之间将球抛起,一次跳球发生。
12.1.2 当双方球队各有一名或多名队员有一手或两手紧握在球上,以至不采用粗野动作任一队员就不能获得控制球时,一次争球发生。
12.2 程序
12.2.1 每一跳球队员的双脚应站立在靠近本方球篮的中圈半圆内,一脚靠近中线。
12.2.2 如果一名对方队员要求占据其中一个位置,同队队员不得围绕圆圈占据相邻的位置。
12.2.3 然后裁判员应在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之间将球向上(垂直地)抛起,其高度超过任一队员跳起能达到的高度。
12.2.4 在球到达它的最高点后,球必须被一名或两名跳球队员用手。
12.2.5 在球被合法地拍击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应离开他的位置。
12.2.6 在球触及非跳球队员之一或地面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得抓住球或拍击球超过两次。
12.2.7 如果球未被至少一名跳球队员拍击,则应重新跳球。
12.2.8 在球已被拍击前,非跳球队员的身体部分不得在圆圈上或圆圈(圆柱体)上方。
12.2.9 违反第12.2.1、12.2.4、12.2.5、12.2.6、和12.2.8是违例。
12.3 跳球情况
一次跳球情况发生,当:
•宣判了一次争球;
•球出界,并且裁判员们对谁是最后触及球的队员拿不准确无误或有争执;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不成功的罚球中,双方队员罚球违例发生;
•一个活球停在球篮支架上(除去罚球之间);
•当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又没有球权时球成死球;
•在抵消了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后,没有留下其它要执行的罚则,以及在第一次犯规或违例之前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时。
•除第1节外,所有节将开始时。
12.4 交替拥有
12.4.1 交替拥有是以掷球入界而不是以跳球来使球成活球的一种方法。
12.4.2 在所有跳球情况中,双方球队将交替拥有在最靠近发生跳球情况的地点掷球入界权。
12.4.3 在第1节开始的跳球后未在场上获得控制活球的队应开始交替拥有。
12.4.4 在任一节结束时对下一次交替拥有有权的队应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的延长部分以掷球入界开始下一节。
12.4.5 交替拥有:
•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开始。
•结束,当:
——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他合法触及时;
——掷球入界队发生违例时;
——掷球入界中活球停在球篮支架上。
12.4.6 应由指向对方球篮的交替拥有箭号来指明对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有权的队。当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结束时,箭号的方向立即反转。
12.4.7 某队在它的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违例,使该队失掉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交替拥有箭号应立即反转,指明违例的对方在下一次跳球情况中对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有权。于是将球判给场合队的对方像正常的违例(即不是交替拥有掷球入界)后一样地掷球入界继续比赛。
12.4.8 任球队犯规:
•在非第1节的一节开始之前;或
•在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
不使掷球入界队失掉交替拥有掷球入界。
在开始一节的最初的掷球入界中,在球已被置于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之后,但在球触及场上队员之前,如果这样的犯规发生,那么,则被认为是发生在比赛时间内的并相应地被处罚。
第13条 如何打球
13.1 定义
在比赛中,球只能用手来打,并且球可向任何方向传、投、拍、滚或运,但受本规则的限制。
13.2 规定
13.2.1 带球跑,故意踢或用腿的任何部分阻挡或用拳击球是违例。然而,球偶然地接触到腿的任何部分,或腿的任何部分偶然地触及球,不是违例。
13.2.2 在一次传球或篮板球中,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触及球,是违例。
第14条 控制球
14.1 球队控制球开始:
当该队一名队员控制一个活球(因为他正持着或运着或可处理一个活球)时。
14.2 球队控制继续,当:
•该队一名队员控制一个活球时。
•球在同队队员之间传递时。
14.3 球队控制结束,当:
•一名对方队员获得控制时。
•球成死球时。
•在投篮或罚球中球已离开队员的手时。
第15条 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
15.1 投篮或罚球是队员手中持球,然后通过空中掷向对方球篮。
拍:用手直接把球打向对方球篮。
扣:用一手或双手迫使球向下进入对方球篮。
拍和扣也被认为是投篮。
15.2 投篮动作:
•开始:当队员开始连续运动(通常先于球离手),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并且他把球投、拍或扣向对方的球篮已开始了得分尝试时。
•结束:当球已离开队员手时,如是在空中的投篮队员,并且双脚落回地面。
尝试得分的队员的手比可能被对方队员抓住,从而阻碍他得分,甚至被认为是他做了得分尝试。在这种情况下球离开队员的手不是本质。
在跑动的合法步数和投篮动作之间没有联系。
15.3 投篮动作中的连续运动:
•当球在队员手中停留并已开始投篮动作(通常是向上的)时开始。
•在投篮尝试中须包括队员的手臂和/或身体运动。
•如果做了一个全新的投篮动作则结束。
第16条 球中篮和它的得分值
16.1 定义
16.1.1 当活球从上方进入球篮并停留在球篮内或穿过球篮是球中篮。
16.1.2 当有极少部分的球体在篮圈中并在篮圈水平面以下时,就认为球在球篮中。
16.2 规定
16.2.1 球已进入球篮,对投篮的队按如下计得分:
•一次罚球中篮计1分。
•从2分投篮区域中篮计2分。
•从3分投篮区域中篮计3分。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在球已触及篮圈后,在球进入球篮之前被一名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合法触及,中篮计2分。
16.2.2 如果队员意外地将球投入该队本方球篮,中篮计2分,如同对方队的场上队长得分一样地记录。
16.2.3 如果队员故意地将球投入该队的本方球篮,这是违例,中篮不计得分。
16.2.4 如果队员使整个球从下方进入球篮,这是违例。
第17条 掷球入界
17.1 定义
由界外队员将球传入场内时,掷球入界发生。
17.2 程序
17.2.1 裁判员必须将球递交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或置于他可处理。他也可将球抛或反弹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只要:
•裁判员距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不超过4米。
•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是在裁判员指定的正确地点。
17.2.2 队员应在裁判员指定的最靠近违犯或比赛中止的地点执行掷球入界,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
17.2.3 在非第1节的所有球或由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引起的罚球之后,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的延长部分执行,不管最后的或仅有的罚球是否成功。队员应将双脚骑跨在中线的延长部分,并有权将球传给位于比赛场地任一处的同队队员。
17.2.4 控制活球队的队员或有掷球入界权队的队员发生侵人犯规后,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最靠近犯规的地点执行。
17.2.5 每当球进入球篮,但该投篮或罚球无效,则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执行。
17.2.6投篮成功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后:
•非得分队的任一队员应在中篮得分的端线任一地点掷球入界。
•这也适用于成功的投篮或罚球后的一次要登记的暂停或在任一比赛的中止之后,在裁判员将球递交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或将球置于他可处理后。
•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可横向移动和/或后移和球可在端线上或端线后的同队队员之间传递,但是,当界外第一位队员可处理球时,5秒钟计算开始。
17.3 规定
17.3.1 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不应:
•球离手超过5秒钟。
•球在手中时步入场内。
•掷球入界的球离手后,使球触及界外。
•在球触及另一队员前,在场上触及球。
•直接使球进入球篮。
•球离手前或离手时,从裁判员指定的地点向移动超过1米或向不止一个方向移动。然而,只要情况许可,他从界线后退多远后可以。
17.3.2 其他队员不应:
•在球被掷过界线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过界线。
•当界线外侧掷球入界地点的无障碍物区少于2米时,靠近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在1米之内。
违犯第17.3款是违例。
17.4 罚则
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原掷球入界的地点执入界。
要登记的暂停
18.1 定义
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请求中断比赛时要登记的暂停。
18.2 规定
18.2.1 每次要登记的暂停应持续1分钟。
18.2.2 一次暂停机会开始,当:
•球成死球,比赛计时钟停止,以及当裁判员结束了与记录台的联系时。
•如果投篮得分时,对于非得分队。
18.2.3 一次暂停机会结束,当:
•第1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
18.2.4 在第一半时的任何时间每队可准予2次要登记的暂停;在第二半时的任何时间可准予3次的要登记的暂停,以及每一决胜期的任何时间
可准予1次的要登记的暂停。
18.2.5 未用过的要登记的暂停不得遗留给下一个半时或决胜期。
18.2.6 除了对方队员投篮得分并且没有宣判犯规后准予的暂停外,应给首先提出暂停请求的教练员的队登记暂停。
18.3 程序
18.3.1 只要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有权请求要登记的暂停。他应与记录员建立视觉联系或请自到记录员处清楚地要求暂停,并用手做出适当的常规手势。
18.3.2 一次要登记的暂停请求只可在记录员发出该次暂停请求的信号之前被撤销。
18.3.3 暂停:
•当裁判员鸣哨并给出暂停手势时开始。
•当裁判员鸣哨并招呼球队会到比赛场地上时结束。
18.3.4 暂停机会一开始,记录员就应发出他的信号,通知裁判员已提出了要登记的暂停请求。
如果某队已请求了要登记的暂停,在对方投篮得分时,计时员应立即停止比赛计时钟并发出他的信号。
18.3.5 在暂停期间(以及第2节、第4节或每一决胜期开始之前的比赛休息期间),队员们可以离开比赛场地并坐在球队席上,被允许在球队席区域内的人员可以进入场地,只要这些球队成员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附近。
18.4 限制
18.4.1 由一个犯规罚则带来的罚球或多次罚球之间或之后不允许要登记的暂停,直到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断之后再次成死球为止。
篮球比赛规则
1、比赛分上下半场各24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第一轮比赛过程中最后5分钟换人、暂停、发球均停表。第二轮比赛48分钟内均跑净时间
2、第一轮比赛每队半场各有一次暂停机会,第二轮比赛每队半场各有两次暂停机会,每次暂停时间均为30秒,叫暂停需在己方进攻并停球状态下。每队换人次数不限,在要求换人时需在死球状下进行。
3、半场全队累计7次犯规后,如再犯规由对方罚球两次。个人犯规累计5次被罚出场。
4、进攻中有3秒违例及8秒违例。
5、参赛队需提前10分钟到达场地,迟到10分钟以上或场上人数不足5人视为弃权。
6、参赛队员服从裁判判罚如有不服从裁判判罚者,裁判有权判罚技术犯规或判罚出场。
7、参赛队员在比赛中有恶意报复或伤害对方队员行为的,裁判员有权禁止其继续参加比赛。
8、裁判员有随时停止比赛的权利并有权利在场上出现意外状况的情况下判决比赛胜负。
9、场下队员及拉拉队人员不得恶语中伤侮辱对方球员及裁判,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比赛正常进行。
10、其它规则严格按照中国篮协最新制定《篮球竞赛规则》执行。
共分为四个阶段:预选赛,分区赛,十六强赛和四强赛
(一)基层预赛:(比赛地点由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协商确定)
每年9—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所在地各高校组队进行预赛,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及比赛办法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大体协、CUBA联赛组委会分会领导下的CUBA联赛预赛承办单位领导小组确定。基层预赛必须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有条件的地区,应采用主客场制。
(二)分区赛:
承办单位(比赛地点)由参赛的会员院校提前一年申办,经CUBA组委会评议后选定。
基本上按照地域关系,全国共分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个赛区。
东南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海南;
西南区∶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重庆、西藏、澳门;
西北区∶山西、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河南;
东北区∶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香港。
东南区:翌年3月中旬——3月下旬;
西南区:3月下旬——4月上旬;
西北区:4月上旬——4月中旬;
东北区:4月中旬——4月下旬。
(三)十六强赛:
男子十六强赛承办单位(比赛地点):分区赛承办院校。
女子十六强赛承办单位(比赛地点):分区赛承办院校。
十六强赛时间:5月中下旬。
(四)四强赛:
承办单位:会员院校申请。
四强赛时间:6月中旬。
(五)冠军挑战赛:
承办单位(比赛地点):符合条件的参赛院校。
比赛时间:每年9月——11月。
注:每届联赛分区赛、十六强赛及四强赛的比赛日程以CUBA联赛组委会的比赛通知为准。分区有16支男篮和12支女篮参赛队伍,共计112支球队得以从预选赛中晋级。
关于全国篮球传统项目学校联赛规程和篮球传统校比赛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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