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社事件(雾社事件真实)

qianeng 63 2022-07-20 1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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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冈一郎的雾社事件

1930年10月27日雾社事件发生。起义得到花冈一郎、花冈二郎的积极策应。花冈一郎和花冈二郎都是受过日本人精心培养的原住民青年,花冈一郎还曾进入台中师范学校学习。因成绩优秀,他们分别被录用为“蕃童教师”和乙种巡查。他们本非兄弟,由于日本人夸耀所谓“同化”蕃人的成绩,被改了名字。尽管他们比起一般原住民所处的地位要高,但是他们在接受了近代教育后,更加感到日本殖民统治对于台湾民众的压迫和歧视。所以,当周围诸社决定起义时,他们毫不犹豫地与自己同胞站在一起。由于他们熟悉雾社警察分布的情况,对于起义迅速取得战绩起了重要的作用。

在27日上午8时之前,300多起义民众已经分为两路,其中一路由花冈一郎率领,进击雾社小学操场。

其后又经过几场激烈残酷的战斗后,终因寡不敌众,逐渐撤退到山林中,起义领袖莫那鲁道率众退入山中的岩窟中进行坚守。这个岩窟凭借天险易守难攻。洞中有水且存有粮食。日军的大炮等重武器无法施展,莫那鲁道还不断率勇士出击,袭击不熟悉地形的小股日军。日军一时无法取得进展,先派人前去招降,为莫那鲁道所拒绝;继之又挑动与马赫坡等社结有宿怨的万大、陶珠亚等原住民部落进攻,也未能奏效。起义民众在洞中坚持了一个月,存储用光。日军见屡攻不下,于是决定采取最野蛮的手段,利用飞机先后投了800多枚毒气弹,致使起义民众死亡惨重。12月1日,莫那道认为最后时刻已经到来,走入最隐蔽的密林之中自杀。尸体几年后才被发现。

花冈一郎先杀死妻子,然后剖腹自杀。

雾社事件的两次事件是哪两件?

第一次事件,日军的各种压迫,终于让原住民同胞忍无可忍,决定在1930年10月27日起义。1930年10月27日,日本政府为纪念北白川宫能久亲王(明治天皇的弟弟)死于台湾而举行「台湾神社祭」,雾社地区照例举行运动会,赛德克族人认为这是发动起义的好时机;于是莫那鲁道率领6个部落的族人,趁着清晨破晓时分,山地警察及其家眷尚在酣睡之时,首先发难,其后兵分多路,分成数队陆续袭击日本人所在据点,并切断所有对外交通及通讯设备。

此一抗暴事件爆发后,「台湾总督府」紧急调派台湾各地之警察与军队进攻雾社,镇压起义山胞。29日,日本人攻克雾社,抗日原住民分成两线退守部落,莫那鲁道率领其中一线于31日在马赫坡社与日人对决。

第二次事件,1930年11月10日道泽群总头目泰目·瓦利斯被抗日的原住民杀死,让道泽群怀恨在心。更由于雾社事件日人利用各部落之间的敌对,使用“以夷制夷”策略,利诱胁逼此二部族组成“味方蕃”袭击队,投入战事,造成雾社各族群之间的仇怨扩大。但是因日本政府决定从轻处分雾社事件的参与者,造成道泽群愤恨不平,1931年4月25日,道泽群的壮丁组成袭击队,攻击雾社事件余生者居住的容所,被杀死及自杀者共216人。

达到报仇目的的道泽群袭击队员,共砍下101个首级,提回道泽驻在所向日警“缴功”。此保护蕃收容所袭击事件被称作第二次雾社事件。后续迫害:事件前雾社是总督府理番政策的重点地区,尽管如此还是出现了大规模的反抗。因此总督府修正了台湾原住民的歧视政策,并且加速皇民化教育,对原住民做思想(洗脑)教育。并将原住民强制迁移到平地定居,过农耕生活。

雾社事件是台湾受日本统治时期发生在台湾台中州能高郡雾社(今属南投县仁爱乡)的抗日行动。事件是由于当地赛德克族(马赫坡社),因为不满台湾总督府与地方政府的压迫而发起,牺牲人数近千人,仅次于西来庵事件。

事件领导人莫那鲁道自杀外,参与行动的部落几遭灭族,雾社事件是日本统治台湾期间最后一次激烈的台湾反抗行动。台湾总督府于此事件之处理方式遭日本帝国议会强烈质疑,总督石冢英藏与总务长官人见次郎等人遭到撤换。

雾社事件的事件起因

日本人将台湾的原住民统称为“蕃人”,视其为“野蛮人”。由于原住民居住的山林地带蕴藏着大量日本殖民者需要的宝贵资源,所以,日本占据台湾后不久,即开始制定对这些原住民的征服计划。从1906年开始,殖民当局先是采取了设置隘勇、地雷、电网等措施对付原住民,继而又于1910年开始动用大批军队、警察对原住民进行了连续5年的“讨伐”。经过血腥的征服,日本殖民者逐步在原住民居住的地区建立起统治,并开始对这些地区进行极为残酷的剥削和掠夺。

日本殖民者在台湾建立起来的完全是警察政治。警察对台湾民众的一切生活领域都有干预的权力。在平地的警察,尽管凶恶,但多少还要受到殖民当局标榜“文明统治”的法律限制。而在山地的警察则不必接受什么训练,更没有什么限制,完全是无法无天的警察世界。警察对于“蕃人”可以任意进行搜查、辱骂甚至毒打。警察随意强迫他们无偿从事修路、建桥等繁重的苦役。对于受雇从事伐木、运输等劳作的原住民,警察还要从中克扣工钱。一些好色的警察,更是随意欺侮、奸淫原住民妇女。有的警察娶原住民妇女为妻,一旦调任,即将其妻抛弃。这些警察被称为“草地皇帝”,原住民对他们恨之入骨。1930年雾社事件的爆发,正是殖民当局对原住民的残酷统治所造成的。 雾社暴动的起因是日本殖民主义者在雾社大兴土木,强迫高山族人民进入马赫坡社附近的森林砍伐巨木,兴修他们的神社。雾社高山族人民主要靠狩猎与农耕为生,视森林为圣地,视巨木为守护神,砍伐巨树使马赫坡等社的民众感到惊恐万分,恐由此遭到神的惩罚,自然不肯乖乖地服从日本人的命令。何况山高路险,警察为使树木完好,不允许将树木拖地而走,竟迫使当地民众肩扛手抬,沉重的劳役更使他们无法忍受。当日本警察用枪口和鞭子逼着他们上山的时候,他们内心深处的愤恨达到了极点,起义已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因此当有人提出不如趁此举行起义的时候,一贯对日本人欺压忍气吞声的头目莫那·鲁道也下定决心要与日本人拼个死活。

1930年10月7日上午,莫那·鲁道的儿子达拉奥结婚,居民正在聚集喝酒庆祝,恰逢日警吉村途径这里。达拉奥友好地斟满一碗酒请吉村喝。这本是当地尊敬客人的一种礼节。没想到,骄横的吉村竟用手杖将达拉奥手中的碗打掉,还挥舞手杖打人。达拉奥受此侮辱,怒不可遏,他和弟弟巴沙奥一齐冲上去,把吉村掀翻在地,狠狠地打了一顿。

莫那·鲁道曾去过日本“观光”。他在日本见到的警察并不像在台湾的日本警察那样凶恶,由此对日本警察的压迫更为不满。此时他见吉村如此,也忍不住心中的怒火,和家人一起动手将吉村痛打了一顿。

第二天,日本警察以“侮辱官宪”的罪名将达拉奥拘押拷打。莫那·鲁道恐日警乘此制造事端,牵连其他人,就携带礼品亲自向吉村赔礼道歉。但吉村不依不饶,口口声声要严办他们。日本警察平时对原住民经常无故拷打拘押,吉村的一番话更使莫那·鲁道一家感到走投无路,大祸即将临头。

莫那·鲁道知道日本人决不肯善罢甘休,于是就决定领导群众发动武装起义。经过紧张的准备,他们选定在1930年10月27日正式发动。

莫那·鲁道在周围各社颇有威望。在下决心起义之后,就秘密进行联络,勃阿伦、荷戈、罗得夫、太罗万、束库等社头目都表示全力支持莫那·鲁道的起义决定。起义还得到花冈一郎、花冈二郎的积极策应。花冈一郎和花冈二郎都是受过日本人精心培养的原住民青年,花冈一郎还曾进入台中师范学校学习。因成绩优秀,他们分别被录用为“蕃童教师”和乙种巡查。他们本非兄弟,由于日本人夸耀所谓“同化”蕃人的成绩,被改了名字。尽管他们比起一般原住民所处的地位要高,但是他们在接受了近代教育后,更加感到日本殖民统治对于台湾民众的压迫和歧视。所以,当周围诸社决定起义时,他们毫不犹豫地与自己同胞站在一起。由于他们熟悉雾社警察分布的情况,对于起义迅速取得战绩起了重要的作用。

雾社事件的历史

1930年10月27日,在日本占领下的台湾岛,发生了血腥的雾社事件。这场原住民与日本人之间大冲突,在当时的中国大陆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因为此时台湾正处于日据时期。1895年,一纸《马关条约》让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对于台湾,日本也算是苦心经营,1919年开始,日本政府在这一美丽宝岛上,开始建造各项基础设施,比如自来水、电力、公路、铁路、医疗、教育等等,不过对于台湾的原住民来说,日本人的掠夺是多于建设。

台湾的原住民没有土地所有权的观念,他们采用游耕,打猎的时候又跟着猎物跑,所以重视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而日本是个现代体制的国家,他们认为土地的资源如果认定不是私人所有,就要成为公有,这样一来,原住民生活的空间日渐狭窄。雾社事件的爆发并非偶然,而是此前长愁短恨的多年积怨所致。

雾社位处台湾中部,风景优美,交通发达,曾经是日本的山地模范部落,也是日本人控制中央山脉的重要基地,不过在日本人的眼中,雾社的泰雅族人无非是蕃族蛮人,化外之流。

1930年10月27日,是台湾神社大祭典,雾社地方照例举行一年一度的盛大运动会,泰雅族人认为这是起义的最好时机。第二天,泰雅族人利用运动会,升旗唱国歌为信号,冲进会场,发动总攻击,杀死日本人共计134人。

事件发生之后,日本人立即调动大批警察与军队,在日本正规陆军及警察的进攻之下,抗日雾社的泰雅人退守断崖绝壁,地形险要的山林洞窟。然而他们最终还是为日军所攻破。

雾社起义的六个社当中,能作战的壮丁共1236人,最后有644人死亡,其中290人自杀。

泰雅族人是以上吊的方法自杀的,从当时日本人所拍摄的照片可以看到,一棵吊了很多人,以至于树枝都弯曲下垂。有的妇女为了让男子没有后顾之忧而勇敢作战,就自己先自杀,十分地悲壮。

雾社首领莫那·鲁道看到大势已去,把妻子打死,也在山洞中自杀,他的尸体没有完全腐化,有一半变成了木乃伊。

1933年他的遗骸被日本人意外寻获,日人将其送至台北帝国大学,土俗人种研究室作为学术标本。1974年,国立台湾大学在其族人和长老强烈的要求下,莫那·鲁道的骨骸,方返还雾社的“山胞抗日起义纪念碑”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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